本公司董事會及齊備董事擔保本通告實質不存正在任何偽善紀錄、誤導性陳述或者巨大遺 1、財務部于2017年7月5日發布了《企業管帳規矩第14號—收入》(財會 [2017]22號)(以下簡稱“新收入規矩”),公司變更請求正在境外里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正在 2018年1月1日起推行;其他境內上市企業,自2020年1月1日起推行。 換取》(財會[2019]8號),企業對2019年1月1日至本規矩推行日之間發作的非 錢幣性資產換取,公司變更應憑據本規矩舉辦調治。企業對2019年1月1日之前發作的 非錢幣性資產換取,公司變更公司變更不需求遵從本規矩的規則舉辦追溯調治。公司自2019年6 3、憑據財務部于2019年5月16日公布的《企業管帳規矩第12號—債務重 組》(財會[2019]9號),企業對2019年1月1日至本規矩推行日之間發作的債務 重組,應憑據本規矩舉辦調治。企業對2019年1月1日之前發作的債務重組, 不需求遵從本規矩的規則舉辦追溯調治,公司自2019年6月17日起踐諾該規矩。 供給更了了的指引;看待某些特定買賣(或事項)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明晰了規 22 號——金融器材確認和計量》樣板的金融器材領域。重組債權和債務的管帳 中,公司變更《企業管帳規矩第14號—收入》自2020年1月1日起推行,只涉及財政報 網站簡介:本網站為成都本地注冊公司代理機構旗下公司注冊網,本文為原創文章,轉載請注明出處,違者必究其責任。 |